開府〔2022〕18號
KPFG2022011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維護法制統一,確保政令暢通,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77號)和《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江府辦〔2022〕2號),我市對2022年9月30日前以開平市人民政府或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F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決定保留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規定,符合現行國家政策要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17件政府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詳見附件1)。
二、決定修訂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文件或者國家政策不一致或者相抵觸,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政府規范性文件10件。文件修訂前暫予保留,由實施單位牽頭研究并盡快開展文件修訂工作(詳見附件2)。
三、決定廢止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文件或者國家政策不一致或者相抵觸,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文件涵蓋或替代,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文件已被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的政府規范性文件15件(詳見附件3)。
點擊下載:開府〔2022〕18號 附件1.現行有效的政府規范性文件(17份)
點擊下載:開府〔2022〕18號 附件2.擬修訂但暫予保留的政府規范性文件(10份)
點擊下載:開府〔2022〕18號 附件3.決定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的政府規范性文件(15份)
開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
附件2
開平市人民政府擬修訂的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
附件3
開平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的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
咨詢部門:開平市司法局法制綜合股
咨詢電話:0750-2303107
相關附件:
開府〔2022〕18號
KPFG2022011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維護法制統一,確保政令暢通,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77號)和《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江府辦〔2022〕2號),我市對2022年9月30日前以開平市人民政府或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F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決定保留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規定,符合現行國家政策要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17件政府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詳見附件1)。
二、決定修訂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文件或者國家政策不一致或者相抵觸,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政府規范性文件10件。文件修訂前暫予保留,由實施單位牽頭研究并盡快開展文件修訂工作(詳見附件2)。
三、決定廢止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文件或者國家政策不一致或者相抵觸,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文件涵蓋或替代,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文件已被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的政府規范性文件15件(詳見附件3)。
點擊下載:開府〔2022〕18號 附件1.現行有效的政府規范性文件(17份)
點擊下載:開府〔2022〕18號 附件2.擬修訂但暫予保留的政府規范性文件(10份)
點擊下載:開府〔2022〕18號 附件3.決定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的政府規范性文件(15份)
開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
附件2
開平市人民政府擬修訂的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
附件3
開平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的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
咨詢部門:開平市司法局法制綜合股
咨詢電話:0750-23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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